財稅[2011]34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:
為控制玉米深加工過快發展,經國務院批準,暫停玉米深加工企業收購玉米增值稅抵扣政策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自201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,納稅人向農業生產者購進玉米深加工生產除飼料產品之外的貨物,不得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并計提進項稅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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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暫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業購進玉米增值稅抵扣政策的通知
財稅[2011]34號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: 相關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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